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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產商舉報民生銀行兩行長索賄8000萬 民生否認

昨日晚間,有車貸利率多少地產公司董事實名舉報民生銀行長沙兩行長索賄8000萬,對此,民生銀行發表聲明,稱該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相關人員已報案。

原標題:民生銀行回應索賄舉報:與事實完全不符 已報案

昨日晚間,有地產公司董事實名舉報民生銀行長沙兩行長索賄8000萬,對此,民生銀行發表聲明,稱該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相關人員已報案。

民生銀行聲明表示,日前,署名胡昶的人在多個網絡媒體發帖,稱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原行長及現任副行長索賄8000萬元,該發帖內容與事實完全不符,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原行長及現任副行長已經以個人名義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依法追究發帖人誣告陷害罪的刑事責任。

同時,民生銀行長沙分行、長沙分行原行長及現任副行長將保留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聲譽和合法權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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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聲在線刊登瞭署名為長沙匯豐置業有限公司董事胡昶的實名舉報信,舉報民生銀行長沙分行原行長曹瑜、現任副行長閔飛索賄8000萬元,導致現在公司資金出現問題,致使現在公司運轉停滯,數百業主起訴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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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舉報信全文:

尊敬的紀檢部門、銀監會、媒體記者:

我叫胡昶,電話1856941xxxx,是長沙匯豐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豐置業)的董事(投資人)。

2003年開始,我公司開發位於芙蓉南路的博林金谷樓盤,前3期的銷售情況非常好。最近發現因在2013年12月與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的一筆7億元的貸款中銀行索賄8000萬元,導致現在公司資金出現問題,致使現在我公司運轉停滯,數百業主起訴退房、鬧事上訪等一系列問題出現,而這中間主要相關人員就是匯豐置業的董事長曹茅盾,中國民生銀行長沙分行的原行長曹瑜(現已調重慶民生銀行當行長)和現任的長沙分行副行長閔飛。

2013年12月6日-2014年1月3日民生銀行長沙分行(以下簡稱民生銀行)分6筆向匯豐置業放款7億元,年利率7%,貸款批復註明該款用於歸還另外銀行的前期貸款5.25億元,以及“博林金谷”的後期項目建設。

一、 簽訂虛假“財務顧問服務協議”索賄2300萬元。

2014年初民生銀行長沙分行的行長曹瑜和副行長閔飛,要求將我們貸款本金中的8000萬元復雜的進行體外循環(然後劃入銀行指定的專用帳戶,其實上是策劃變相索賄),並於2014年1月2日強制要求匯豐公司和公司的企業法人大股東浙江千足集團與民生銀行簽署虛假的《財務顧問服務協議》,並聲稱不簽協議就不給我們放款,由於我公司項目資金緊張,急需銀行配合解押銷售以便回籠資金,迫不得已和民生銀行行長曹瑜簽訂瞭虛假的財務顧問服務協議,協議約定給民生銀行長沙分行財務顧問服務費用2300萬元(這筆資金進入瞭他們私設的不對外帳戶的小金庫)。協議中約定的所謂並購和上海英納投資發展有限公司做財務顧問,實際上純屬虛構協議,民生銀行從未提供過什麼財務顧問服務。

在行長曹瑜和副行長閔飛等人的操控下,我公司就這樣成為他們的魚肉,任他們宰割。華遠地產董事長、中國房地產巨頭任志強在2014年就曾公開表示:“房地產商都是在為銀行打工”。這也許就是隱喻的表示吧!

二、 為強取8000萬 偽造千足公司財務簽字

本身匯豐置業隻申請貸款6-6.5億元,但是民生銀行主動要求增加1個億貸款給匯豐置業,事後才知道是為瞭達到索賄8000萬元的非法目的。2014年3月27日,長沙分行將我們匯豐置業的一筆8000萬元貸款中的所謂2300萬元的財務服務費先劃給浙江千足集團,3月28日又要求我們千足的財務轉回民生銀行的不對外公開帳號9988310001000011,這樣轉瞭一次後,從表面上避開瞭銀監會的調查,從而這筆2300萬元就被長沙分行等人據為已有,這相比其他的一些官員貪腐受賄更加可惡黑暗,本來是用瞭急救項目的資金,他們利用自己職務,毫不費力的獲得瞭2300萬元,為瞭達到各方面能說得過去,應付上面檢查,在2014年3月25日,還偽造浙江千足集團公司財務人員周文的簽字。

三、 違規的“砍頭息”貸款7億元實際用於工程建設3000萬元。

2300萬元已經被他們強制索取,曹瑜他們為瞭完全占有專項款中的這8000萬元,又強迫匯豐置業簽署《固定資產貸款借款合同》變更協議,將剩下的5700萬元第一年利息由7%變更為15.09%的名義分三次收取,其中1400萬元用於歸還利息,2013年12月6日至2015年3月3日,匯豐置業共計支付貸款利息約6310萬元,歸還本金1000萬元,錢還沒實質上到我公司手裡,就被他們截留、侵吞,轉還瞭利息和還款本金,這和民間的高利貸公司有何區別?

這樣算下來,我們向民生銀行貸款7億元,歸還老貸款5.25億元,被曹瑜他們強迫索走8000萬元,已經扣掉瞭利息和歸還本金約8000萬元,實際到我們手裡的資金隻有3000多萬元,這對於我們幾十萬平方米體量的樓盤,3000萬元隻是杯水車薪。

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明令禁止銀行用貸款本金支付“財務顧問費”和“砍頭息”等行為,但是為已私欲,他們如此膽大妄為行為。

四、 被迫簽訂“賣身契”不得已才實名舉報

實際上2014年8月底,我公司在民生銀行帳戶上還有資金2641.9萬元,但被民生銀行控制,拒絕我公司支付任何款項,包括應繳納的稅金和工程款,匯豐置業因資金緊張而出現一批400多戶業主逾期不能交房的違約情況。

2300萬元被他們強取不說,5700萬元也被截留,民生銀行卻還是不肯放手,在2015年3月及4月強迫我們簽訂《委托變賣協議》和《強制執行公證書》,2015年3月31日以“共管”的名義強制收走我公司對外銷售法人公章、財務章等,其實際上這是早已經聯合深圳京武集團公司計劃已久的陰謀!本人也完全有理由懷疑執行董事長與民生銀行合謀侵吞瞭8000萬。

我公司和客戶多次向民生銀行提出辦理相關購房手續,但都被拒絕,截止今天,很多購房意向未能落實,應收款無法收回,相關資金也沒能到位,不僅如此,民生銀行還聯合一個名為深圳京武集團的公司介入(據知情人透露,民生銀行在京武集團長沙浪琴山項目等公司也是違規放貸10多個億,現在也無法按期收回貸款),非法派駐保安封銷工地和售樓部,驅趕意向購房客戶,拒絕購房者購房和客戶的公司合同,致使我公司全面陷入瞭癱瘓!!!

今年初,民生銀行前任行長毛曉峰被中紀委帶走,今天回豐置業有限公司也到瞭生死關頭,我鼓起勇氣實名舉報,也希望紀委領導和銀監會能繼續調查處理民生銀行內部高管的嚴重貪腐問題,也希望媒體記者能予以曝光,主持正義,以維護金融業的良好秩序,維護社會的穩定,維護投資人與業主的合法權益。

謝謝!!!

特別備註:有關轉帳憑證、虛假協議等見附件,如有任何的虛假,可找曹瑜、閔飛及曹矛盾對質,並願意承擔一切後果。

長沙匯豐置業、浙江千足集團股東

胡昶 1856941xxxx

身份證號33072219840524xxxx

2015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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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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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finance.qq.com/a/20151111/04785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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